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新申请开设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开户条件:
【1】申请权限开设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上(不包括该投资者用融资融券融合的资金和证券)。
【2】参加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在符合创业板开户条件后,首次开设创业板的个人投资者必须持有身份证在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台开户,不支持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在线开设交易权限。
如果已经能够在其他证券公司通过创业板进行创业板交易,就可以用手机直接转移权限,转移后不会与其他账户互不影响。
以上是“创业板开条件”和相应开户条件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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