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证券交易所一般采用两种竞价方式,即在每日开盘时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在日常交易中采用连续竞价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所主机在每一营业日9:15-9:25期间进行,在此期间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只贮存委托而不撮合。在9:25一瞬间,系统根据输入的所有买卖盘而产生一开盘参考价,继而将能够成交的委托以此参考价为成交价全部撮合成交。这一处理过程称为集合竞价。
1.有涨跌幅限制 根据该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目前股票、基金的涨跌幅度为10%,ST股票的涨跌幅度为5%。 最高限价=1。1×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最低限价=0。9×上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无涨跌幅限制 新股在上市当日无涨跌幅限制,但深交所上市新股集合竞价时有效价格范围为1500档,1档为人民币1分。
集合竞价股票成交价格决定的原则:
a、 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有效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b、 高于决定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决定股票价格的卖出申报须全部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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