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如果对一只股票发出警示函的话,通常来说,对于股票是利空的消息,但其作用不大,虽然会影响到股价让股价下跌,但是时间也不会很长,可能几天之后,股票就恢复正常了,所以证监会警示函不属于重大利空消息。而且证监会只是起监管作用,只要股票不存在违规违法的事情,就不会什么事情。
虽然不会有什么事情,但是对于只打算一些短线持有股票的股民来说,所以如果你所投资股票公司,收到证监会警示函就需要谨惕了,要时刻关注下上市公司的后绪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股票投资布局。
有投资者认为,普通投资者,在日常生活中,哪怕给别人造成极小损失,都得进行赔偿,比如交通事故责任,几百块钱都得赔。股票被出具警示函肯定是因为它出现了问题了,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失该如何处罚呢?证监会出具的警示函是否可以行政处罚?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没有给出行政处罚的定义,一般认为,行政处罚必须是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才能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人进行处罚,包括人身罚、自由罚、行为罚、申诫罚等。
但无论是哪一种处罚,在行政机关层面都是一次性和最终的处理行为,遵循的是一事不再罚原则,即行政主体不能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两次以上的处罚,也不能因为违法行为人在被处罚后改正而撤销处罚。
由于警示函并非一次性、最终的处理行为,而仅仅是证监会的一种告诫而非最终处理结果,因此很难被定义为行政处罚。所以,我们就会见到一只股票在一天之内,或是连续好几天都能受到证监会发出的警示函。
郑重声明:用户在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股民学堂立场无关,所发表内容来源为用户整理发布,本站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