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目的是为了筹集生产需要的经营资金,同时还要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使公司能够早到期的时候有偿还本息的能力,因而上市公司发行债券,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千万元。
2、累计发行债券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年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亚汇向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的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在发行债券后,能保持发债的条件并获得投资者信任的,可以再次发行债券,这对筹集资金是有益的。但如果发行债券的上市公司未能取得投资者的信任,并有不利的行为的,再次发行债券就受到限制了。因此,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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