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存量投资者的新管理要求基本保持不变,但是需要重新签署新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之后才可以参与投资;
2、对于新增创业板个人投资者来说,要求连续20个交易日日均账户资产在10万元及以上并且有2年的股票交易经验。
1、满足申购新股条件: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符合关于持有市值的要求,即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在1万元以上。
2、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创业板股票的个人投资者可继续参与核准的创业板股票交易。但普通股票投资者如欲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的发行、购买和交易,应重新签署新版创业板投资风险披露声明。
3、计算可申购额度,根据网上投资者持有的市场价值,可以确定网上认购额度。每5000元市值可申请一个单位,5000元以下部分不计入认购限额。同时,每个新股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数量为500股或其整数倍。
4、及时缴款,网上投资者提交创业板新股网上认购委托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认购新股成功后,投资者应根据中标结果履行资金结算义务,以确保账户在T+2日有足够的认购新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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