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关于要约收购,所操作的程序如下所示:
1、股票持有5%以上的人,必须要公布信息;
2、如果持有股票30%以上,继续收购时的要约即可;
3、上市程序终止;
4、收购人收购没有收购的股票,按照股东的要求即可;
5、在要约收购其间,要约期间所使用的其他的方式需要排除;
6、要约收购之后,股票被限制,禁止转让;收购人所持有的的股票(持有股票为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半年之内(六七个月)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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