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每股税后利润确定换股比例
假设兼并方公司(A公司)的每股税后利润为4.53元,而目标公司(T公司)的每股税后利润为3.49元。并且两个公司的风险是相同的。根据两者的盈利水平。得出的换股比例是3,49/4.53=0.77。换句话说.A公司的股东要用77股A公司的股份才能换取100股T公司的股份 根据税后币l润算出的换股比例将使双方公司的股东在换股完成前后的获利水平不变。因为拥有100股T公司股份可获得349元的税后盈利,而换股77股A公司的股份后税后盈利还是349元。
2、用将来预期的收益确定换股比例
用每股税后利润计算换股比例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是合理的,不存在协同效应:两公司有相同的盈利增长速度。然而在实际情况中以上两个条件很难满足。 因此笔者认为用预期的每股税后利润确定换股比例更符合实际情况。
3、用市场价格确定换股比例
如果兼并双方都是上市公司,则问题比较简单。因为公司现有的和未来的盈利、风险、增长率、潜在的协同效应及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都体现在公司的股票价格上。因此,只要用双方股票的市场价格之比就可得到换股比例。如果不存在协同效应。或者协同效应体现在公司的股票价格上。则用市场价格确定换股比例是合理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市场价格只体现公司独立经营时的价格。也就是说。市场价格一般不体现公司的潜在协同效应。因此,实际达成的换股比例要高于用市场价格得出的换股比例。从美国80年代的金融市场的情况看。这种体现协同效应的溢价水平在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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