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交割结算价采用到期日最后两小时所有指数点位算术平均价。在特殊情况下,交易所还有权调整计算方法,以更加有效地防范市场操纵风险。最后结算价的确定方法能有效确保股指期现价格在最后交易时刻收敛趋同。之所以采用此办法的原因可归纳为以下方面:首先,这是金融一价率的内在必然要求。其次,能防止期现价差的长时间非理性偏移,有效控制非理性炒作与市场操纵。这是因为,非理性炒作或市场操纵一旦导致股指期现价差非理性偏移,针对此价差的套利盘就会出现,而最后结算价则能确保此套利盘实现套利。此种最后结算价的确定方法对套保盘也具有同样的意义。
目前的沪深300股指期权权利金最小变动价位与同标的股指期货的最小变动价位相匹配,为0.2,方便投资者理解和操作。
中金所借鉴境内外市场成功经验,将标的指数上一交易日收盘价±10%作为沪深300股指期权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