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定增的定价原则
1主板接口定增价格原则
股票的发市场价比定价基准日前20个股票交易时间的基准价的90%要高,定价基准日没有严格限制,可以是股东大会的公告日,也可以是董事会决议的公告日,甚至是股票发行单天。(最新窗口指导:如发行期单天作为定价基准日的,理应不会再出反馈意见);最新窗口指导:定价基准日前股票停牌时间不超20个股票交易时间,如超过许复牌后交易20个股票交易时间再作为定价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股票交易时间股票交易基准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股票交易时间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股票交易时间股票交易总产值)。
注:依据2011.4.27《关于修改公司上市重大资产重组与服务设施股权质押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
2创业板股票定增价格原则
1)开售价格高过发行期首先前一个股票交易时间企业上市基准价的,本次开售股份自开售结束生效日可开售交易;(创业板股票溢价发行可以没有锁定期,定增公司并购圈社群运营朋友们还是在不断问的问题!)
2)开售价格低于发行期首先前二十个股票交易时间企业上市基准价但高过90%,或者开售价格低于发行期首先前一个股票交易时间企业上市基准价但高过90%的,本次开售股份自开售结束生效日一到十二月内不可开售交易;
注:依据2014.08.01《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查询指南》
二、定增的基本要求
1、以集合竞价方式确定开售价格和开售对象的非发布产品,股票锁定期(或禁卖期)为12个月;
2、非关联企业可以风险偏好参加,对关联企业需穿透鉴定;受委托人服务保证:我方及我方最后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大股东或其控制的关系人、执行董事、执行董事、高級专业技术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企业。
3、允许结构化设计;
4、理应来说,如果投资一家公司上市的定增股票,那么投资的资金不超该公司增发完后市值的5%,且不超实际决定权持股比例的最低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