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是指企业上市期满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证券交易所终止其上市交易,企业摘牌分为两类,一类是主动摘牌,另一类是强制摘牌,摘牌原因包括IPO或转板,公司解散,公司合并等。
摘牌即指股票终止上市。有五种情况:
(1) 公司决定不提出宽限期申请的;
(2) 在规定时间内(即自暂停上市之日起45日内)未提出宽限期申请或申请宽限期未被证券交易所批准的;
(3) 暂停上市的公司在宽限期截止日未公布年度报告的;
(4) 宽限期内第一个会计年度继续亏损的,或者其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
(5) 申请恢复上市未被批准的
有以上情况之一的,将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股票特别转让服务,由中国证监会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公司在接到决定后二个工作日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登载《股票终止上市公告》。摘牌后的股票依法将在指定券商通过柜台方式进行。
摘牌后股票怎么办?
股票终止上市后,公司所发行的股份应当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履行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后,其股票可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关于投资者如何重新履行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以及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退市公司股份的详细情况,可以登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查阅。
企业可能因各种原因选择摘牌,摘牌关乎收购人、大股东以及各类小股东的切身利益,企业应在券商和律师的协助下制定完善的摘牌方案。大股东虽然对摘牌有相当的决定权,但应注意与中小股东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