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新股上市的申购
申购新股流程
一、申购提示
申购只在当日有效,称T日。
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不允许重复,反复申购(投资基金除外)。 申购价即上网发行价、每个证券帐户的申购下限为1000股,申购数量须是1000的整数倍,上限一般为发行社会公众股的1‰。
二、申购之后配号及中签的程序
T+1日 领取申购交割单
T+3日 公布中签率,领取配号交割单。交割单上“成交编号”一栏显示出所得配号的首号:按照所得配号的数量往下累加(每1000股配1个号)“成交数量”一栏显示的为配号数量。 投资基金有效申购量所得配号: 5万份以下(含5万份)每1000份配一个号,5万份--35万份每1500份配一个,35万份--99.8万份(含99.8万份)每1800份配一个,超过99.8万份时部分每2000份配一个号。 T+4日 公布中签结果,领取交割单。
三、中签查询
中签查询的方式有两种,在T+4日客户即可以通过电话委托或自助委托查询“证券余额”,如果有此申购段标余额提示,则表明中签;客户也可以通过打交割单来确认自己是否中签,中签的客户T+4日打印的交割单除一张卖单外,同时还存在一张买单,那么买单上显示的“成交数量”即为中签数量,而没有中签的客户则无此买入新股交割单。
配售新股流程
一、基本规则:
市值的计算:是按“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的上市流通A股、证券投资基金可转换债券市值的总和。其中,上海、深圳分别计算市值。投资者每持有上市流通市值10000元限申购新股1000股,申购新股的数量应为10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赋予申购权。每一股票帐户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发行公司公开发行总量的1‰;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告缴纳申购款,但中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二、操作流程:
T日(一般为星期六)申购,投资者办理入配售代码,配售价格,配售数量(其中沪市配售数量按系统提示输入,深市配售数量可输入申购上限,对于超额申购部分,交易所主机将自动予以剔除)。
T+1日 公布配号,交割单上“成交编号”一栏显示出所得配号的首号,按照实际可申购的数量往下累加(每1000股配一个号),“成交数量”一栏显示的数字为实际申购的数量。T+2日 公布中签结果,中签的投资者可以打印出有“配售中签”字样的交割单,投资者当日应在帐户内留足申购款。
三、中签查询
中签查询的方式有两种:客户既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委托或自助委托方式查询“证券余额”,如果证券余额中有“XX配售”的提示,则表明中签;客户也可以于T+2日通过打交割单来确认自己是否中签,中签的客户可以打印出有“配售中签”字样的交割单,而没有中签的客户则无此交割单。
II、什么是除权除息
简单说:因应发放股票股利或现增而向下调整股价就是除权,因应发放现金股利而向下调整股价就是除息。
除权或除息的产生系因为投资人在除权或除息日之前与当天购买者,两者买到的是同一家公司的股票,但是内含的权益不同,显然相当不公平。因此,必须在除权或除息日当天向下调整股价,成为除权或除息参考价。
除息参考价
为使除息前(含现金股利)与除息后所买到的价格一致,公司在发放现金股利时,将股票的价格,按照现金股利,予以同等金额的下降,此为除息参考价。
除息日申报参考价 = 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 现金股利金额
例如:A公司决定于8月7日除息,发放现金股利3元。8月6日收盘价为50元,那么在8月7日的开盘参考价将为(50-3)元,为47元。
除权参考价的计算
当公司发放股票股利时,流通在外的股数增多,但发放股票前后,公司整体价值不变,但股数增多了,所以在除权后,每股价值就会下降,成为除权参考价。
除权参考价=前一交易日该股票收盘价/(1+配股率)
例如:B公司决定于7月15日发放股票股利五百股(即配股率为50%)。7月14日的收盘价为150元。那么在7月15日除权当天的参考价将为(150/1+0.5)=100元
既除权又除息的参考价计算
现在很多公司在发放股利时,会采取配股加配息的方式。其参考价的计算方法为:
除权又除息参考价=(前一交易日该股票收盘价-现金股利金额)/(1+配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