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传统且中心的股票买卖制度是根据个别竞争买卖(拍卖)的方式进行的买卖开盘交易以及股票买卖方法。
买卖开盘交易的制度概要以东京证券交易所为例.交易时间分为从上午9点到11点30分的午前开盘(通称“前盘”)和下午12点30分到3点的午后开盘(通称“后盘”)的两种。
交易的种类根据决算日期的不同,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普通交易(从买卖合同缔结日开始算起的第四天进行决算的交易,这个是交易所最常有的交易。在2010年的东京证券交易所中占了股票买卖金额的99%以上);第二种是当日决算交易(买卖合同缔结日进行决算的交易。只可以交叉盘交易);第三种是发行日决算交易(在上市公司增资等发行新债券的情况下,从发行前到发行为止的一段期间,以该新债券为对象进行交易,在新债券发行后事先决定的那一天一并进行整个期间全部交易决算的交易)。
订单分为指定价格的限价订单和不指定价格根据当时市场的价格进行买卖的市价订单两种。
买卖开盘交易的买卖合同的缔结是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价格最高的和价格最低的订单优先其他定单)和时间优先(如果是价格相同的订单,先订购的优先于后订购的)的原则;再根据下面将要说明的集合竞价方式及盘中交易方式进行。
集合竞价方式
集合竞价方式是决定开盘开始后最初的约定价格时进行的买卖合同的缔结方法,直到该约定价格成立时为止,使订购的全部订单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相当.市价委托订单的全部执行等根据补充一定条件的单一价格决定约定价格。
盘中交易方式
盘中交易方式是根据集合竞价方式决定开盘开始后的最初约定价格后。直到开盘结束仍继续进行的买卖合同的缔结方法,按照时间的优先和价格的优先的原则,使新订购的买卖订单和既有的最优先的买卖订单相当,决定约定价格。
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买卖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操作,综合分析各方面的因素后再入市。